· 過去 3 年,車主或記名司機沒有被扣分
· 過去 3 年,車主或記名司機沒有涉及交通意外、保險索償或嚴重違例駕駛事項 (例如不小心/危險駕駛或酒後駕駛)而被起訴
· 車主或記名司機沒有曾患有視覺(戴適當眼鏡除外)、聽覺或任何精神上的疾病
· 非從事以下職業:騎師/練馬師/馬夫、娛樂事業、職業運動員、汽車貿易 / 汽車維修、車輛租賃服務、職業模特兒、傳媒 (攝影/記者)、待業、學生
· 車主或記名司機 沒有曾經被保險公司拒絕汽車保險續期或被取消汽車保險
· 該車輛不是用作於租賃載客/貨或教授駕駛或與銷售車輛有關用途